案件调查的证据是什么?常用的方法是什么
案件调查的证据是什么?常用的方法是什么?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表自行进行调查和收集
2、律师持有调查令,要求律师进行调查和收集
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和收集
4、人民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
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法》第96条第64条第2款认为,审理案件所需的证据包括:
([1)涉及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涉及身份关系;
([3)涉及《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的诉讼;
(4)双方共谋破坏他人合法权益;
(5)涉及程序上的事项广州调查,例如在办公室增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止诉讼,退出等。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调查取证。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调查取证,应当由两个以上的人员共同进行。调查材料应当由调查人员,被调查人和记录员签名,盖章或者盖章。
“证据规定”
第十三条当事人之间无争议,但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据。
收集证据的方法
(一)询问。询问是指执法机构或律师要求当事方,证人或专家陈述他们对案件的了解。询问是在任何情况下使用的常见证据收集措施和方法。
(二)讯问。讯问是指执法机构要求罪犯,犯罪嫌疑人或刑事被告人如实解释案件的方法。在行政处罚案件和犯罪中,讯问的对象仅限于罪犯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中。审讯的对象仅限于执法机构,不包括律师。
(三)标识。标识是要求受害者或证人选择他们所见和听到的许多类似物体,地点或人物的一部分。标识的对象可以是受害者或证人。的对象可以是案件的嫌疑人或与案件有关的人,也可以是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或地点。
(四)检查。检查是指前往现场发现和提取证据的执法人员的专门活动。检查的对象仅限于执法机构,律师无权进行检查。从收集证据的角度出发,进行调查一方面,检查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理证据的重要途径证据调查方法,另一方面,追究笔录本身也是证据的一种。
(五)检查。检查是指执法机构依法检查与案件有关的人的特殊活动。检查的对象是活人的身体,也称为个人检查。个人检查记录是其主要证据表格。
(六)搜查。搜查是指执法机构根据其权限强制搜查,寻找和提取与案件有关的人的证据材料的特殊活动。搜查的对象可以是地点或地点。人也可以是车辆和轮船之类的物体,搜索是发现和提取各种物理证据和文献证据的重要方式,搜索记录本身就是证据的类型之一。
(七)实验。实验是指执法机构为模仿和复制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案件过程而进行的特殊活动,主要适用于刑事案件。在其他类型的情况下,也可能需要这种可重复性证据调查方法广州婚姻调查的费用,以实验方法找出事故原因或验证当事方或证人的陈述。
(八)评估。评估是指专门机构或人员使用其专业技术知识和科学技术设备来审查相关特殊问题并做出评估结论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