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调查的基本原理 侦查学基本原理(物质交换、侦查认识论).ppt
时间:2020-11-19

证据调查的基本原理

调查的基本原理(物质交换,调查认识论).ppt

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毛立新刑事侦查学的基本原理一、物资交换(转让)原理物资交换(转让)原理,又称罗卡特交换原理,在法国闻名。和法医科学家爱德蒙·洛卡德(Edmond Locard(1877-1966))于1910年提出。基本内容:“当两个物体接触时,就会出现物质转移的现象。即使将某些东西拿走,它也会保留一些东西。”物质交换原则物质交换原则认为犯罪过程实际上是物质交换过程,作案者作为物质实体在犯罪过程中始终与各种物质实体接触和互动。刑事案件中的物质交换是广泛的,是犯罪行为的共生,这是不依赖于人的意志的客观法律。产生物理证据。如果在犯罪现场调查中未发现肇事者留下的物理证据的痕迹只能意味着未发现任何物理证据的痕迹,但不能说现场没有任何物理证据。 “他站着的所有角落,他触摸过的所有器具,他留下的所有东西,即使他不是昏迷着的,也将在他身上留下沉默的目击者。不仅是他的指纹和脚印,他的头发,他的纤维衣服,他触摸的玻璃杯,他留下的工具,他刮去的油漆,他留下的血液或精液的收集或收集,所有这些或更多,全都支持沉默的目击者对他的攻击。<​​/ p>

这些证据不会被遗忘,在某些时候受到刺激也不会变得浑浊,也不会因为个人证据而消失。这是事实的证据。物理证据不会出错,不会被伪造,也不会完全消失。只有寻求,学习和理解它的人为错误才会降低其价值。 “-埃德蒙·洛卡德教授(Edmond Locard)物质交换的表现(一)痕量物质交换。也就是说广州跟踪调查公司,人体与物体接触后,表面形式的交换。例如,指纹,脚印,残留在犯罪现场的痕迹(二)物理物质交换可分为有形物体的物质交换和无形物体的物质交换。前者包括微观物体的交换和微观对象的相互交换是指犯罪过程中颗粒的脱落和粘附,例如纤维和生物细胞的转移;宏观对象的交换是指犯罪者留下的对象在现场或从现场带走的物体中,后者主要是指不同的气体交换,例如有毒和无毒气体的交换,物质交换原理的重要性物质交换原理是调查科学的基本原理之一,体现了能量转换,永生广州婚外恋调查取证,信息传递和其他定律。物质转移现象是现场调查的基础,是从痕迹中收集证据的基础,也是制定调查对策的基础。因此,刑事物资转移原则对侦查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准则调查员寻找实物证据的踪迹二、充分了解保护现场的重要性三、提高调查效率并及时收集证据四、注意实物证据并使用实物证据来验证实物的局限性物质交换的原则物质交换的原则的局限性:1、物质转移的原则专门用于物质信息(物理证据,物理证据),不适用于有意识的信息(个人证据,口头证据),并且其应用范围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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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机与虚拟网络空间之间的电子数据交换也将留下“电子痕迹”,但不应用传统的物质转移原理来解释。发展信息交换(转移)原理这是一种基于传统物质转移原理的理论,它强调犯罪过程中信息的不可避免转移。从信息论的角度出发,提出犯罪过程实际上是信息的传递或交换过程,作案者在作案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与受害者,犯罪现场和犯罪环境进行信息传递甚至交换。犯罪。该原理表明,犯罪过程中的信息传递现象十分普遍。这是犯罪行为的共生关系,是不转移罪犯意愿的客观法律。案例信息分类案例信息可以分为物质信息和意识信息。 1、物质信息是指各种宏观和微观的固体,液体和气体物质的存在。 2、意识信息是指存储在罪犯,受害者,证人和其他内部人员的大脑记忆中的信息。一般而言,前者受到的干扰因素相对较小,尽管可能由于人为或自然损坏,恶化或污染而失真,但不会主动“伪造”;尽管后者受提供者的主观因素的影响,但两者都可能由于提供者的感知,记忆和表达能力而失真,并且由于提供者的利益而可能无法反映案件的真相。 二、调查认识论一、犯罪是可以识别的。犯罪是物质运动和客观存在,因此可以被识别,即可以侦查刑事案件。